猶記得媽媽憶起我兒時的一幕--
我坐在BB椅裡,吃著餬仔,瞪著電視台重播《蘇乞兒》。剛是牙牙學語之時,口裡吟著:「任笑丁送豆竇逗...」原來我有幸仍可被黃霑大仙影響的一群。
前陣子與同事討論黃霑能否進入香港文學的殿堂,同事認為黃霑的作品最多只屬俗文化,談不上是香港文學。我覺得很不是味兒。文學究竟是甚麼?至今仍然未有定論,一般是指有很多人從文學的眼光去探討它、研究它,而給予肯定的作品,就可算是文學作品。
我不愛好文學,所以我不懂甚麼文學理論、流變與家派,只懂從個人的語感與神韻去品味作品。我覺得藝術品是一般客觀存在的外物,本身並沒有任何價值。當有人去觀察它、思考它,與它「感通」時,方才出現藝術的價值。因此每一件藝術品的價值因人而異,這是因為各人都有自己的見識、經驗與稟性、感受。只要我們敢從文學的眼光去欣賞黃霑的作品,作品自有其一番風格旨趣。更甚者,可將香港某些作家踢出殿堂之外。
包容才能豐富,如果我們將某些東西有先入為主地定性,我們只可活於文學的「象牙殿堂」中。可能此舉會將某些「高尚」文學的水平拉低,我卻相信文學若是如斯「高尚」,大可「夷狄入中國,則中國之」。柳永詞作風格綺靡,談盡聲色犬馬,道盡小人心態;元明戲曲填詞直致,說盡別情離愁,言盡眾人情思。當世多是嗤之以鼻,目為低俗,可是當後人敢從文學的角度去研究,則豁然開朗,開闢了文學領域。黃霑敢於以粵謳入於流行曲中,並將這種風格的水平提升,蔚為一代俗文化風尚。究竟他的詞作,除了值得從流行文化的角度去看外,能否從文學裡的戲曲、詞作角度去探討呢,這應是近年值得研究的題材。又或許只可如大仙的博士論文所言:「又或者,(粵語流行曲)像一切普及文化,經過時間沖洗,會進入殿堂,成為古董式的「精英文化」,就像粵劇,在高級文化場所,變成中國曲藝來演出。」
今天不能親自到場參與「鬼才」大仙的追思會,我覺得十二分的可惜。我希望今天的追思會不是大仙的句號,他的優秀作品能否被新一輩的青年認識,我將勉為其難去努力爭取。
香港大學為舊生黃霑設立的一個追思網頁,茲列在此間與同好分享。
http://www.hku.hk/alumni/DrJamesWo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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